當兩性關係走到盡頭,女方主動提出分手所寫的信,英文稱為"Dear John letter"...

 

今天查資料時,無意中看到這篇維基百科的說明,覺得挺有趣的。此用法的起源已不可考,不過多數人相信跟二次世界大戰有關。當時大量的美國士兵長期駐外,動輒數個月,甚至長達數年,留在家鄉的妻子或女友經過漫長的歲月而不願意繼續等待時,會寫信給海外的丈夫或男友,這些信件通常以親蜜的口吻起頭,如"Dear Johnny", "Dear Johnny", "My dearest John", 或僅只是"Darling"。所以當收到這樣的信件時,收信人大多不需繼續閱讀下去,便知道這封信的目的為何。

 

至於為何用"John"這個名稱,而不用"David"或"Tom",主要跟時代背景有關,當時"John"是非常普遍的名字。不知現在是否依舊流行"Dear John letter"的這個用法?

 

小梅子碎碎念:

女方寫給男方的分手信稱為"Dear John letter" (維基百科原文是這麼寫的:A "Dear John letter" is a letter written to a husband or boyfriend to inform him their relationship is over),那,男方寫給女方的分手信英文要怎麼說呢?原本我猜是"Dear Mary letter",不過猜錯了,應該是"Dear Jane letter",呵呵。

 

有興趣的朋友,請自行閱讀維基百科對於"Dear John letter"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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