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除了是我的生日之外,也是報稅的季節,雖然今年報稅期間我的收入「幾乎零」,不過還是要盡納稅義務人的義務,所以我選在特別有意義的生日當天來報稅,裝好報稅軟體後,上網報稅首先就遇到「自然人憑證過期」的狀態,因為這張憑證是2004年申請的,所以早在四年前就辦過一次展期,依據自然人憑證的使用規定,一張IC卡只能辦理一次展期(原始憑證可使用5年,展期後可繼續使用3年),如果展期後的使用期限到期,只能自費重新辦理另外一張自然人憑證IC卡。

 

這個規定奇怪又不合理,多數人自然人憑證只有一年一度的報稅才會拿出來使用,也就是在這張卡的生命週期裡只有被使用八次的機會,卡的狀況可以說還是新的可以,而且IC卡不就是強調安全性比磁卡好,如果為了提高安全性,可以要求到期後民眾要親自跑一趟戶政事務所辦理展期(使用原IC卡辦理即可,不應該強制要求自費重新辦理新卡),總之,在IC卡狀況依舊可以使用的情況下強制要求民眾換卡實在不合理,為了我那個幾乎是零的所得來重新辦理一張自然人憑證更讓我自己覺得啼笑皆非,所幸平日來往的銀行有提供「金融憑證報稅」,「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所以今年改用金融憑證報稅,跟自然人憑證的報稅方式一模一樣,只是認證方式不同罷了。如果你的自然人憑證跟我一樣只有拿來報稅,未來憑證過期之後,也許可以考慮跟我一樣,改成用金融憑證報稅。

 

上網查了有關自然人憑證只能使用八年的規定,有不少民眾跟我有同樣的感覺,最後我決定與其坐著抱怨,不如更積極的將想法反應給連絡窗口,雖然我知道這樣的作法石沈大海的機會很大,但我至少應該將想法透過正式管道反應,而不是只是抱怨。如果相關單位有任何回文的話,我再將回應內容貼上來。

 

2013/05/17補充

收到憑證中心的email回應了,寫的落落長,總之就是「安全考量」,我不是IC卡的加解密專家,只是依照這回應的內容所說,應該所有的IC卡基於安全考量都要設立使用期限才是,難道銀行的金融卡就沒有這個考量?既然我不是專家,就不加以評斷了,倒是IC卡方面的專家可以依照專業來說明回應內容是否適切。

如果沒有報稅以外的需求,我應該是不會再去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了,使用金融憑證報稅一樣方便。

 

回應如下:

 

親愛的用戶   您好!
 
 
 這裡是自然人憑證客服中心,關於您的問題,我們回覆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於憑證的支持,在憑證開辦初期即以行動響應E化政府『少用馬路、多用網路』的政策,並給予我們建言及意見。

在使用者的立場及看法,自然人憑證確實只是一張IC卡,它無法領錢没有被盜領的問題,當然也有很多重要的卡片如金融卡、健保卡、身份證、捷運卡等等都没有「有效期限的問題」,不過金融卡、健保卡、身份證、捷運卡的簽發單位及使用目都不相同,因此在卡片的使用及限制上,每一張卡也都不一樣。

相對的,做為網路上的身分證,自然人憑證IC卡設計複雜了許多,IC卡裡面的欄位及加解密、簽章使用的公私金鑰對在於憑證的安全性上都是必要的,憑證IC卡在性質上比較像認證證書及通行證,這些都是須要設定期限的,讓憑證只能在有限時間內產生效力。目前自然人憑證的有效期為五年再展期三年,八年後必須重新換證,其原因在於目前自然人憑證是使用RSA的加密技術,根據專家意見,此加密技術要破解定要十年以上,所以初期開辦時憑證中心是取一半的時間,將自然人憑證IC卡效期以五年為限,但還是會進行監控的措施,隨時注意其安全性。

因此設定期限的原因是因為安全性的考量,所以在憑證開辦五年後,我們參考專家學者的意見及用戶之需求,認為暫無被破解的疑慮,故將原先期限為五年的憑證讓用戶可再展期三年,所以現在憑證IC卡有效期為五年加上展期的三年。但未來我們會以民眾的福祉利益繼續爭取與努力,希望能讓已申請憑證IC卡的民眾以物美價廉的方式方便擁有。

※目前為了能讓已申請憑證IC卡的民眾以物美價廉的方式方便擁有。在102年4月1日起已因應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要求,將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由新臺幣275元調降為250元。
 
補充說明:
什麼是憑證?
憑證的原文是 Certificate ,是附上所有人 (owner) 的資料(在自然人憑證裡則只記載了姓名、身分證字號後四碼、憑證序號、Email),後面加上數 位簽名的 Public Key 。最下層每一個合格的憑證 (Certificate) 上,會有一個認證 中心 (CA) 的簽名,表示這個認證中心 (CA) 檢 查過,確認憑證上的所有者資料無誤。當程式碰到沒見過的憑證時,只要檢查 憑證上認證中心 (CA) 的簽名無誤,即代表這個認證中心 (CA) 查核過這個憑證 (Certificate) ,憑證上的資料無誤。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敬上
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80-117
電子郵件信箱:cse@moica.nat.gov.tw
網址:http://moica.nat.gov.tw

 

參考資訊

1. 金融憑證網路報稅  itax.twca.com.tw

可上網查詢你往來的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是否提供金融憑證報稅的服務。

 

小梅子碎碎念

前幾天跑去一家烘焙材料店購買材料,結帳時,一項物品的金額跟標示牌上的不同(結帳金額高於標示牌的價位),雖然跟我預期的價格不同,但我還是決定購買,不過我不希望下一個消費者遇到跟我一樣的狀況,所以我提醒店裡的工作人員:「產品前的標價牌跟結帳金額不同」,結果工作人員連忙跑去把標價牌拿到結帳檯,跟我說:「小姐,你買的物品跟這標價牌的物品不同喔!」,我聽了覺得哭笑不得,我還是強調:「我只是希望你們把標價牌放到正確位置」,店裡的工作人員忙著解釋,一下說有時小朋友會把標示牌亂換,一下說我應該先確認買的物品跟標示牌的貨品是否相同。

老實說,我覺得商家有義務將標價牌正確的擺放在對應的貨品前,而不是讓消費者一邊挑選物品,還要仔細的對條碼、查品名,否則大家就來玩「連連看」的遊戲就好啦,標價牌隨便放,讓消費者整家店尋找正確的價格到底是哪一張標價牌(光想這個場面就覺得很好笑!)。今天我反應這個問題只是希望這個店家的服務可以做的更好,但工作人員的反應卻讓我覺得很不專業,感覺不太舒服。回到家後,我問我自己,如果下次遇到類似的狀況,我應不應該反應?雖然下次還是有遇到「好心被雷親」的機會,我還是決定要跟店員反應,因為我在做一件正確的事,沒有必要因為別人錯誤的處理方式而懷疑自己。如果我自己開了一間店,我會很希望消費者直接跟我反應需要改善的地方,而不是消費者在店裡啥都沒說,回家之後卻破口大罵,讓我一點都沒有察覺哪裡需要改進。

對於政府,我也抱持同樣的態度,有任何建議,透過正式管道反應問題,政府處不處理那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但至少我做到了我可以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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